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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房屋扩建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根据《DGJ08-81-2015 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流程》,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层时,必须按改建、扩建或加层后的结构状态建立计算模型,进行抗震鉴定,并按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如改建仅涉及原有结构局部区域的个别非抗侧力构件,并确保原结构整体抗震能力不被削弱,也可暂不进行抗震鉴定,但新增结构须按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并保证新老结构的连接可靠。 未经抗震设计的现有建筑不宜进行加层,如确需加层时,必须按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和设计。 对加层建筑应进行整体抗震计算,计算时应将原建筑与加层部分一并考虑,其承载力验算和抗震措施应满足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各项规定,不满足要求的结构应进行抗震加固。 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材料标准强度应取用实测材料强度,构件截面尺寸以实测为准,荷载应根据使用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值。 直接在建筑物上加层时,必须加强加层部分与原建筑之间的连接,连接要确保能有效传递地震作用。 改建、扩建和加层建筑经验算后确定原有建筑需进行加固时,应先对原有建筑进行加固施工后才可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层施工。 常见的改建、扩建和加层有公寓、酒店、KTV、电影院改造、厂房扩建加层、商场改造等。 更多关于改建、扩建和加层建筑检测鉴定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请咨询我们。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是房屋检测中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内容,也是房屋安全管理尤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房屋安全鉴定情况分类。 一、应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情况(强制性) 当房屋存在下列情况时,相关责任人应委托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情况。此时,由于房屋出设计使用年限,房屋原设计单位不再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为确保房屋安全,应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2)房屋出现了危及使用安全的迹象。出现危险情况原因可能是使用人或产权人造成,也可能是受环境影响或原施工质量不良造成,此时应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3)房屋受到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影响。例如汶川地震、遭受火灾或者房屋受到冲击爆炸等。 (4)房屋拟进行改造或改变用途。此时可以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直接进行改造设计,但一般的设计单位都会要求检测鉴定。当然严格意义上讲,此时应进行必要的抗震检测鉴定。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情况。如工商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要求进行的使用前期安全检测鉴定。 二、宜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情况(建议性) (1)拟出租、转让、抵押等但缺少房屋安全证明时。这是**承租、受让或出资方合法权益的措施。 (2)安全性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房屋宜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规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使用一段时间的房屋可能不满足现行规范的安全要求。所以在有条件时,还是建议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3)抗灾害能力较差的公共建筑。包括不可抵御的灾害和偶然作用两种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4)一般环境下,使用达到30年的居住建筑和使用20年的公共建筑;有侵蚀物质环境下,使用10年的工业建筑和使用15年的民用建筑。在这些情况下,房屋结构普遍存在明显损伤,设备设施已经达到更换的损伤状态,建筑一般也要进行装修,此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利于保证安全且节约资金。 (5)对房屋性能或功能存在疑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