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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的检测与检测报告内容都有哪些?
既有建筑正常检查的对象可为建筑构件表面的裂缝、损伤、过大的位移或变形,建筑物内外装饰层是否出现脱落空鼓,栏杆扶手是否松动失效等;既有工业建筑的正常检查工作可结合产设备的年检进行。
一、既有建筑的检测
当年检发现存在影响既有建筑正常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维修;当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建筑结构的检测。
建筑结构在其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常规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时间应根据建筑结构的具体情况确定。
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应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环境类别等确定检测重点、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宜以下列部位为检测重点:
1、出现渗水漏水部位的构件;
2、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
3、暴露在室外的构件;
4、受到腐蚀性介质侵蚀的构件;
5、受到污染影响的构件;
6、与侵蚀性土壤直接接触的构件;
7、受到冻融影响的构件;
8、委托方年检怀疑有安全隐患的构件;
9、容易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
实施建筑结构常规检测的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有关结构安全性、使用安全性及结构耐久性等方面的有效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
二、检测报告内容
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检测报告应做出所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相应验收规范规定的评定。既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报告应给出所检测项目的评定结论,并能为建筑结构的鉴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名称;
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规模、施工日期及现状等;
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名称;
4、检测原因、检测目的、以往检测情况概述;
5、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依据的标准;
6、抽样方案及数量;
7、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
8、检测项目的主要分类检测数据和汇总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论;
9、主检、审核和批准人员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