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25-11-13 浏览次数:60

应**采用非损坏或部分损坏的检测方法,以确保原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如选用损坏检测方法时,务必确保构造的受力情况不变。

进到现场后,应按检测方案合理地安排工作,使整个检验过程有序地进行。检验注意事项如下:

1)检验前要事先查验现场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包含接通现场电源、水源、准备好脚手架,影响检验的设备等是否已移走;查验仪器等准备工作是否落实;

2)选用回弹法等非损坏检测方法时,应事先依据检测方案的布置用色笔标明测区位置,并编号;

3)入选用部分损坏的取样检测方法或原位检测方法时,宜挑选结构构件受力较小的位置,并不可损害构造的安全性;

4)我们对古建筑和有标志性的既有建筑构造开展检验时,应防止对建筑构造导致损害;

5)现场抽检的样本务必搞好标志并妥为储存,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存放,避免遗失、搞混或被偷换;

6)每项检验至少有2人参加,搞好检测记录,纪录应使用**的记录纸,规定记录数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可追记、修改,若有错写,应开展杠改。

(3)补充检验:当发现检验数据不足必须增补数据时,或检验数据有疑惑必须检测时,应进行补充检验。补充检验时,应尽量在现场检测后尽早开展,并维持检测人员及设备不变。

(4)善后处理:现场检测结束后,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有损坏的构造(如钻芯留下的裂缝)应予以修复,修复后的结构构件应满足承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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