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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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于**房屋的财产安全和人员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鉴定的类型:


(1)完损性鉴定 (2)危险性鉴定 (3)可靠性鉴定


(4)抗震性鉴定 (5)火灾后鉴定 (6)专项鉴定


房屋检测鉴定常用规范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678号)


(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


(6)《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2004年129号令)


(7)《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


(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377号


(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1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9)《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796-2013)






房屋安全:五种情况可托机构进行鉴定


分别是:


(一)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二)房屋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结构出现下沉、倾斜、裂缝、变形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可能造成房屋结构损伤的;


(四)房屋需改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


(五)其他可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


另外,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每五年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经鉴定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界定使用期,期满后按照规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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