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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检测
一、提出申请
租赁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领取《钦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并提供相关材料。
当事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出租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是:
(1)符合办理合同登记条件的材料包括:
①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
②具有正当理由尚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但能够证明其产权的建筑许可证(以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若许可证法定用途不明的,还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能够证明其法定用途的材料)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加盖建设主管部门印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回执);
③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并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书;
④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查档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⑥抵押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⑦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书(房屋具体信息未明的,需提供判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⑧合作建房需提供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⑨改变房屋原使用功能的,还应提供经行政主管机关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由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的特殊性,对房屋结构安全及抗震能力的要求均**普通房屋建筑,我国建筑设计及抗震规范明确规定,此类场所的抗震等级均需在当地原有抗震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以确保学校、幼儿园的建筑安全。
幼儿园房屋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
1、**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
2、*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3、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二级鉴定;否则应由*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4、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